走进菜市场,色泽如火如荼的西红柿一下子就会吸引你的目光。西红柿不仅好看,而且好吃。但是,在几百年前,它却仅仅是作为观赏植物为人们所栽培的。
西红柿是俗称,它在植物学中的名称叫番茄。番,在旧时被冠以来自外族或外国的事物之前。番茄的名称告诉我们,它是由国外引入的。
番茄原产于南美洲。做出这一结论的是十八世纪德国著名自然科学家、近代植物地理学创始人亚历山大·洪堡(他曾亲自在南美洲旅行考察,其美洲旅行记对达尔文影响颇大)。早于洪堡200多年前,即十六世纪中叶,英国一名叫俄罗达拉里的公爵去南美洲旅行,发现了在当地做为观赏植物的番茄,颇为喜欢,便带了一个回英国,献给了情人伊丽沙白女王,因此番茄得一雅号“爱之果”。
与此同时,番茄也传入欧洲。不过,当时人们种植它,只是当做一种摆设,还有人曾用来治疥疮,但就是没人敢吃。人们普遍认为它有毒,也许它的另一个别称“狼桃”缘此而得。
一个半世纪后,法国一位画家忽发奇想,要尝尝番茄的味道。一天,他冒着生命危险尝了一个,居然安然无恙。于是,人们的餐桌上增加了一种甜中带酸的蔬菜。在1811年出版的一部德文植物学词典第一次出现番茄可以食用的记载:“一般认为番茄是有毒的植物,可是西班牙人却用它的果实加上辣椒、大蒜和牛油做菜吃。葡萄牙人和波希米亚人还用番茄汁来调味;番茄汁略带酸味,异常可口。”
番茄是何时传到我国的呢?“文革”前有人撰文说:“我国在三四百年前已经开始栽培番茄。明代一部讲种植知识的书《群芳谱》上就有关于番茄的记载,当时叫做‘番柿'。”据查,该书中说:“蕃柿,名六月柿。茎似蒿,高四五尺,叶似艾,花似榴,一枝结五实,或三四实,一树二三十实。
草本也,采自西蕃,故名。”从这段文字,我们看出“蕃柿”这种植物是供观赏用的,但其是否就是番茄,恐怕不好定论。因为从时间上看,番茄刚刚传入欧洲,不可能那么快就传入中国;从“蕃柿”株高看,较之今之番茄株高有一倍。所以,还是慎下结论,存疑待考为好。
中国古代是否有类似番茄的植物呢?回答是肯定的。在我国云南西双版纳、大理等地,有一种野生的“酸汤果”,果实小如豌豆,实际上它就是一种野生的番茄。据品尝过的人说,其味道同番茄一样。山西农科院曾将其做人工栽培实验,植株蔓生,结果成串,其千百年来形成的野生性态未见改变。由此可见,我们今天吃的番茄是由外国引入是毫无疑问的,而且引入的品种颇多。仅在光绪年间,北京农事试验场就从英国引进不少品种,这在史籍中有明确记载。
现代科学证明,番茄含有多种矿物质,维生素ABCD都很丰富。其中,它所含的维生素C经过加热后也不易受到破坏,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备的特点和优点。番茄中还含有苹果酸、柠檬酸和糖类,吃着当然酸甜可口,而且还可以助消化。此外,番茄里所含氨基酸也不少,使之具有一种特别的鲜味。有人将其视为夏季“大众化的水果”,一点儿也不算言过其实。